《吉林中医药》创刊于1979年,是由吉林省教育厅主管,长春中医药大学主办的综合性中医药学术期刊。创刊30年来,一直孜孜不倦地致力于提高办刊质量,树立精品意识,积极争创特色期刊,为吉林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国内外中医药学术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吉林中医药》以中医药的核心理论和优势特色为基点,根据学术发展的动态和国家及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稳定的前提下,相对动态地设定期刊栏目,使之坚定地围绕不同时期国家中医药发展的目标,积极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术工作。
“973”专项、学术探讨、思路与方法、经验传承、临床研究、动物药、实验研究、方药纵横、针灸推拿、医史文献、综述等栏目
1文章要求有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文章字数5000-7000字。不采用稿件恕不返还,来稿请自留底稿。
2 来稿要有新意,符合学术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原则,严禁抄袭他人作品或一稿多投,违者经查实将不予发表。
3 编辑部有权将作者投稿分配至《吉林中医药》杂志或《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报》刊发,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投稿时注明。
4 来稿时请附作者简介(多名作者,只限第一作者),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学历,学位,职称及研究方向。并请注明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以便编辑与您联系。
5 如系各类基金资助项目文稿,请在论文末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本刊将优先发表。
6 编辑部收到稿件后将在3个月内发出稿件录用通知,3个月内未收到通知者,可向编辑部查询或另行处理。作者若欲改投他刊,请事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7 来稿文责自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编辑部对来稿可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如不同意删改请事先声明。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将提请作者考虑。
8 文字 力求主题明确,层次清楚,文字精炼,数据可靠,表达准确。
9 医学名词 以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为准。
10 文题名 不使用非公知的缩略词、代号,一般不用副标题。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首字母大写,其他均小写。
11 作者署名和单位 作者姓名全部列出,置于题名下方。作者单位须写全称(包括具体科室、部门)并注明省份、城市和邮政编码。
12 摘要 学术探讨、经验传承、医史文献、思路与方法等栏目的文章,均须附报道性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笔者”等术语。实验研究、方药研究、临床研究文稿的摘要形式使用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部分结构式摘要。
13 关键词 应尽量从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 的 Medical Subject Headings (MeSH)词表中选用规范词,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词汇可参照中国中医研究院图书情报研究所编著的《中医药学主题词表》。未被词表收录的词如确有必要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主题词数目一般1-3个,关键词个数不限,关键词之间用“;”分隔。英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关键词相对应。
14 正文格式和层次结构 实验研究、药物研究类文稿一般分为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4部分;临床研究类文稿一般分为引言、资料与方法、结果、讨论4部分。各层次的标题应简短明确。
15 图和表 凡能用文字说明者,尽量不用图表。图表均应有简要的图题和表题。图、表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按其在正文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并在正文相应位置标示。即使只有1张图或表,也须标示“图1” 或“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