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不良反应杂志》(Adverse Drug Reactions Journal)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药物不良反应杂志》专注于药物不良反应、药源性疾病和安全用药,通过报道药物不良反应及其发生规律,促进药物安全信息的交流,提高临床安全用药水平,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服务。为了更好地贯彻办刊宗旨,药物不良反应杂志社还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包括热点讨论会、疑难病例讨论会、专题学术研讨会、ADR培训班等,特别是药源性疾病与安全用药中国论坛,自2009年到2014年共举办6届,主题分别为神经精神药物,抗感染药物,内分泌代谢药物,心血管药物,抗肿瘤药物,以及消化系统与肝病药物。目前,该论坛已经成为中国临床药物安全应用方面的重要学术盛会。
主要栏目有述评、论著、专家论坛、法规准则、综述、滥用误用、中毒救治、病例报告、中药不良反应、药害事件史话、安全信息和ADR系列问答
1 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逻辑性和实用性,要求资料真实,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句通顺,文字精练。论著类文稿一般不超过5 000字(不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病例报告类文稿一般不超过1 500字。
2 来稿首页请标明以下内容:题名;全部作者姓名,通信作者姓名、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名称和编号(如果有),基金项目需要附批准文件或任务书复印件;与文稿所报道研究有关的潜在利益冲突,即是否有经济利益或其他因素导致的利益冲突;文稿是否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此三种情形不属于一稿两投,但是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的文稿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方可投稿。
3 述评和论坛 一般由编辑部约请相关领域内知名专家撰写。应对该领域的研究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归纳和评价,具有较强的学术导向性。撰写时可对某一领域内一个具体问题,结合已有的研究结果,介绍作者的经验,表明作者的观点,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4 指南、标准、共识与规范 制定方应为学科学术代表群体,内容经过充分的专家论证,有循证医药学证据支持。
5 论著 采用前言、方法、结果、讨论四段式格式撰写。
6 前言 概述研究的背景、目的、理论根据和研究思路等。仅需提供与研究主题紧密相关的参考文献,不要涉及本研究中的数据或结论,不要与摘要雷同。
8 方法 描述研究设计的类型、研究对象(人或实验动物,包括对照组)的选择及其基本情况,以及所采用的研究方法。⑴ 研究设计:应介绍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做法。例如临床试验设计应说明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等。⑵对象:临床研究需注明病例和对照者来源及选择标准。动物实验研究需注明动物的名称、种系、等级、数量、来源(合格证号)、性别、年龄、体重、饲养条件和健康状况等。⑶方法:详述创新的方法及改良方法的改进之处,以备他人重复。采用他人方法,应标引参考文献,无须详细描述。⑷ 材料:药品及化学试剂必须使用通用名称,并注明剂量和单位。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在其通用名称后的括号内注明商品名及生产厂家。仪器、设备应注明名称、型号、规格和生产单位,无须描述工作原理。⑸以药材研究为主题的论文,应注明药材的拉丁学名、鉴定人姓名及其工作单位。⑹统计学处理:①应说明所使用的统计学软件及版本和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②尽量给出统计量的具体值(例如:t=3.45, χ2=4.68, F=6.79),并尽可能给出具体的P值(例如:P=0.02),当涉及总体参数时,应在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的同时给出95%置信区间,以便于读者通过原始数据检验所报告的结果。③使用相对数时,分母不宜小于1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与百分比。④统计学符号按GB 3358—2009《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一律用斜体。
9 结果 结果的叙述应实事求是,简洁明了,数据准确,层次清楚,逻辑严谨。介绍结果无须夹叙夹议,以免与讨论内容重复。应着重总结重要的研究结果。以数据反映结果时,不能只描述导数(如百分数),应同时给出据以计算导数的绝对数。
10 讨论 着重讨论研究结果的创新之处及从中导出的结论,包括理论意义、实际应用价值、局限性以及对进一步研究的启示等。若不能导出结论,也可提出建议、设想、改进意见或待解决的问题等。可与其他有关的研究相比较,并将本研究结论与目的联系起来讨论。不必重述已在前言部分介绍过的背景资料或结果部分介绍过的详细数据。不应列入图或表。
12 Meta分析 Meta分析需严格选择符合要求的文献(随机对照试验)进行分析,有严格的选择与剔除标准,主题选择得当,方法科学严谨,检索数据库遴选全面、具有代表性,文献来源期刊也要进行适当遴选。
13 综述 应对某一领域内某一问题的研究现状进行客观归纳和陈述,可结合作者自己的研究结果和观点。应选择目前研究进展较快的主题,不宜选择发展平缓的主题。应尽量选择近5年以内的文献进行综述。行文采用第三人称。
14 病例报告 要求所报告的病例为药物正常使用所致严重的、新的不良反应,或者用药过量所致中毒反应以及用药错误引起的反应。分病历介绍和讨论两部分撰写。病历介绍部分无需段落标题,以“患者”字样开头,介绍患者年龄、性别、就诊或入院主要原因及时间、现病史、既往史、用药详细情况、不良反应发生时间及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依据、处理以及转归等。讨论部分应对药物与不良反应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结合国内外文献就药物的特点、不良反应发生率、临床表现、发生机制、危险因素、诊断和鉴别诊断以及治疗和预防等进行讨论。
15 题名 题名应以准确、简明的词语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除公知公认者外,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每篇文稿均应同时提供英文题名,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16 作者署名 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⑴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与解释;⑵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⑶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⑷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
17 摘要 论著、综述和病例报告类文章需附中、英文摘要。论著类文章采用结构式摘要,包括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一般在400字以内;综述和病例报告类文章采用指示性摘要,一般在200字以内。英文摘要前需列出英文题名,全部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姓和名均首字母大写,双字名中间不加连字符),作者工作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和国名。作者来自不同单位时,按作者排序依次写出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和国名,在国名后括号内著录作者姓名(姓全拼,首字母大写;名按音节以首字母大写形式缩写)。通信作者在作者单位下另起一行著录,以“Corresponding author:”字样开头,姓名后注明电子邮箱。
18 关键词 论著、综述、病例报告类论文需标引2~5个关键词(中、英文关键词分别置中、英文摘要下方)。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中所列的词。中医药关键词参照《中国中医药主题词表》。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
19 图和表 图和表具有自明性和可读性。图与表不能重复同一数据。图和表要有序号,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按其在正文内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有简明确切的中文和英文题目。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认的缩写。图、表中注释用角码符号一律采用单个右上角码的形式,按英文字母小写形式(a、b、c……)顺序选用并在注释中以先横后纵的顺序依次注释各自的含义。本刊采用三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有合计行和统计值行时,加辅助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照片应提供有良好清晰度和对比度、DPI>300的JPG格式图片。若利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图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组织形态学图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若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并附版权所有者同意使用该图的书面材料。
20 医学名词 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医名词术语按GB/T 16751.1/2/3—1997 《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法部分》和GB/T 20348—2006《中医基础理论术语》执行,腧穴名称与部位名词术语按GB/T 12346—2006《腧穴名称与定位》和GB/T 13734—2008《耳穴名称与定位》执行。
21 药物名称 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录者应附注拉丁文名称。
22 计量单位 执行GB 3100/3101/3102—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可参阅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
23 缩略语 题名一般不用缩略语。在摘要及正文中首次出现缩略语时应给出其中文全称,在正文中首次出现缩略语时应同时给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应尽量少用,不超过4个汉字的名词一般不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文章的可读性。
24 参考文献 著录格式执行GB/T 7714—200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参考文献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置于方括号中)标出,文后按正文部分标注的序号依次列出各篇参考文献。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和个人通信等请勿作为文献引用。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可以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